2)第四十一章 吃上肉_我在八零年代当团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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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陆晚晚还是伸出了手。

  见她收了钱,陆建林笑了笑,接着开口说出了心里想的事情,“爱梅,我想这几天跟老四再打一批书桌拉到县城去卖,咱们家的书桌目前就是在款式上占优势,只要有人模仿了咱们家的书桌,这价格势必会降下来,所以我想趁热打铁,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先挣一笔钱。”

  其实,这也是他和陆显宗在路上商量的结果。

  无论做什么事情,抢占先机都很重要。

  今天,他去卖了书桌,别人看到了商机,指不定已经在想办法想要模仿了。

  “好,那你和老四这几天就别上工了,在家里好好打书桌吧!”殷爱梅当机立断。

  陆晚晚在一旁暗暗点头。

  不得不说,殷爱梅和陆建林两口子还是很有想法的。

  虽然没有做过生意,但懂的还不少。

  ……

  晚上,殷爱梅用陆建林买回来的肉做了猪肉炖粉条。

  刚好陆建林买的是一块肥瘦适中的五花肉,可以用来炖粉条。

  而这粉条则是上次殷爱梅回娘家,杨素琴硬要塞给她的。

  饭菜被端上桌,一家人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。

  “妈,你炖的菜好香啊!”陆显鹏吸了吸鼻子,憨厚的笑了笑。

  “用猪肉炖的,能不香吗?”周春花小声的嘀咕了一声。

  下午干活的时候,一想到晚上能吃到肉,她浑身仿佛都充满了力量。

  眼看着大家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,殷爱梅挥了挥手,“大家都别看着我啊!动筷子!”

  有她发话,大家很快行动了起来,一个个都拿起了筷子,夹起粉条和五花肉送进了嘴里。

  殷爱梅则将一小碗猪肉并着粉条递到了陆晚晚面前,“晚宝,这是妈给你挑的瘦肉,你快趁热吃吧!”

  这几次吃肉,她都发现晚宝好像更喜欢吃瘦肉,筷子碰到肥肉就会绕道。

  所以,盛菜的时候她特意给晚宝挑了一些瘦肉。

  “谢谢妈,你也吃。”陆晚晚甜甜的笑了笑。

  “晚宝啊!瘦肉有什么好吃的,还是肥肉好吃,咬上一口油汪汪的,特别好吃了,不如你尝尝……”陆显刚夹起一块肥肉,就准备放到陆晚晚面前的碗里。

  在他看来,还是肥肉好吃,油汪汪的,咬上一口就像要融化似的,又香又软。

  陆晚晚默默的将自己的碗往后移了移,“谢谢大哥,你吃吧!我吃碗里这些就够了。”

  她是真的不想吃肥肉,大哥的好意她只能心领了。

  “那好吧!”陆显刚也没有再坚持,转而将那块肥肉送进了口里。

  一顿饭下来,盆里的猪肉炖粉条见了底,就连一点汤汁都没有剩下,大家都吃了个圆肚。

  陆显鹏还有些意犹未尽,“我咋感觉我还能吃一碗呢?”

  “你看你的肚子都鼓起来了,还吃一碗往哪里装啊?”林小妹瞥了一眼他的肚子,打趣道。

  “那倒也是。”陆显鹏目光落到自己的腹部,尴尬的笑了笑。

  这样一看,他的肚子好像比自家媳妇有着快三个月身孕的肚子还大!

  洗碗碗,趁着大家都在院子里,殷爱梅又将她和陆建林的想法说了出来。

  这一次,依然得到了家人的一致同意。

  尝到了甜头,大家更不可能会反对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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