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1部分_一瞬的光和永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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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己的小业务,抄检讨、送情书、解决假期作业、代替值日……业务范围很广,无论金额大小一概都接,还定了不成文的霸王规定,在“业务”期间,叫她全名“罗弥亚”的一律罚款二十,总之想方设法近乎变态地敛财。

  据说她每天坚持存五元钱,而每晚回家必做的事情是躲在被窝里数钱,常年如一日。如果世界上有拜金教,弥亚必定是最虔诚最有天赋最努力的大弟子。

  用程径的经典形容就是“罗弥亚吝啬得像一面不透风的墙”。

  程径是坐在弥亚前桌的男生,“罗抠抠”这个绰号就是他取的,女生讨厌至极,却因为男生的知名度高,被他戏谑地叫过几次后,大家竟然都跟着学起来。虽然死党百亦努力联想出“罗QQ也很好听啊”来试图扭正,但弥亚实在爱不起来。

  “程径那个浑蛋最好祈祷别落在我手里,不然非让他尝尝我的厉害。”

  “怎么个厉害法?”

  “就像拔光北极熊的毛再把它扔进冰窟窿里那样。”

  “丢进冰窟窿它应该不会被冻死吧?话说弥亚你真的拔过北极熊的毛吗?”百亦问得认真。

  “……没有。”怎么可能真的有?

  “那你只是有这个想法的意思吧?”百亦继续着认真的表情,“弥亚不要伤害北极熊。”

  “……好。”不要用那种无辜的眼神看着我,我只是形容一下而已啊。

  弥亚知道这种话题不能继续深入,尽快结束才是上策。

  如果弥亚出名是因为毒舌、爱吐槽,吝啬得无懈可击这些杂七杂八的原因,那么同样知名度高的百亦只需要“天然”这一个理由,俗称大脑缺根筋。

  两人从小就是好朋友,初中时曾分开过一段时间,高中百亦转学回来,性格迥然的两个女生竟然心无间隙,成为莫名其妙又实实在在的死党。百亦是麻烦制造机,跟她讲话也不期待她能听懂多少,弥亚怀疑百亦的大脑里有一台“百亦思维转换器”,无论什么事经过她的脑子都变得怪里怪气。

  但弥亚喜欢百亦,即使一直骂她是大笨蛋,依旧喜欢她。

  绝不仅仅因为百亦就是弥亚无数小气传说中被坑害最多的那个“对方”。

  走进巷子时,弥亚一边走路一边稍微抬起右腿将牛奶放进书包里。说是巷子,其实跟普通的马路没多大区别,这里的道路还算宽敞,平时也车来车往。两旁的法国梧桐缺乏修剪,枝叶肆意伸展,树冠蓊郁,因此头顶的天空也被遮暗些颜色。

  巷子的左边是林立的大厦,而右边却是年久的居民楼,对比鲜明。据说城市建设到这里,附近的居民楼要全部拆掉重建,马路也要扩宽。经过公告栏时弥亚侧头看了看张贴的“房屋拆迁公告”,已经被人用黄色的油漆喷掉,巨大的“抗议!”两个字显得有几分触目惊心。

  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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