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)第九章 空房间_第一辩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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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还能找到些什么涂鸦之类……?细致认真是好事,可也得讲究效率,毕竟已经过了这么久了,即使墙上有涂鸦也无法作为犯人的证据吧。真正的犯人如果在辩论队内部,他早就把一切都清理干净了。

  苏可就不听我劝,非要踩进满布灰尘的房间里去打开窗户透气。于是我也进去摸索了一圈,发现除了有点生锈的锁以外,剩下的就是插座、电灯开关、可以点亮的电灯、电话线和网络接口、墙上钉的洞。这些有什么用吗?

  “快来看这个!”正弯下腰摸索的苏可叫我过去看,她指着地上一个灰尘分界比较清晰的四方形位置说,“这就是他们以前桌椅摆放的痕迹吧!”

  “是,是啊……”

  但这有什么值得兴奋的吗?根据桌椅的位置也能找到犯人?这么有技术含量的推理我还是第一次见。然后苏可根据现场分析,一个一个指出他们当时的物品位置摆放。哪里是桌子,哪里是椅子,哪里是书架,哪里是电脑,哪里是电话,哪里是其它的什么……

  这些东西还不如涂鸦更有意义。于是我看了看刚刚在墙上发现的涂鸦,也不知道是谁画的,上面画了两个可爱的猪头……

  屋内能看到的也就这么多了,可以作为证据的一件也没有,苏可还让我把四面都拍下来,搞得我忍不住问她到底要干嘛,结果她说:“拿给天琳和崔隽看吧,这里就作为我们的庭辩队活动室!”

  原来是为我们未来的活动室做准备啊,你也想得太远了吧,只要庭辩队成立下来后学校会给安排的。

  “但不一定会安排这一间啊。”

  “为什么?”

  “因为这间好像一直都没被用,是不是被学校遗忘了?”

  嗯?

  这么说倒是如此。这间屋子空着,为什么会一直都没被使用呢?一年来向指导中心申请成立队伍的人应该不少吧,我好像还听说过有人争房间的事。

  为什么偏偏忽略了这间?

  我不太敢往下想,难道这间空屋就因为它的空空荡荡,而真的将成为我们的重要证据之一吗!

  我怀着这样的心情关上了门,因为思想过度集中差点把苏可关在里面。然后我就发了条短信给夕夕,问她有没有听说过活动小组争房间的事,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。下楼路过蓝天之梦编辑部时我就收到了她的回信,说今年年初的《蓝天之梦》就有刊登过这样的事情,因为活动室不够,双方争夺二楼的一间房。

  “嗯,他们是因为活动室不够而争,并非因为房间的位置问题或面积问题而争。”我对苏可说,“六楼这间610明明是可以使用的,为什么指导中心没把这间房提供出去呢?”

  苏可摇了摇头。

  之后我们稍稍想了一下,发现没什么可调查的了,就准备分别回家。而且今天走这么多路也挺累的,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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